重生:科研天才带着空间闯七零
作 者:瓜的瓜西
【叮咚~欢迎主人绑定幸福系统。】
“主人”
...
“主人”
沈知夏感觉有一万根针在不停的扎着她的头,一道道机械声不停的在耳边重复。
“啊!”
“谁啊,这么变态!”
“不知道我昨晚熬夜看书到凌晨吗!”
沈知夏伸出手揉了揉太阳穴,愤怒的睁开了双眼。
“主人”
“谁啊!谁在说话?”
“主人,我是你的专属管家。”
“专属管家?”
“什么鬼!”
“我命令你现在给我闭嘴!”
“立刻!马上!”沈知夏尖声咆哮着。
“主人,我是你的专属管家。”然而机械声还是不停的重复着同样的话,并没有因为她的愤怒而改变说话方式。
什么破专属管家?
难道是研究所那些无聊的“小朋友”给她设置的叫醒闹铃?
毕竟整个研究所都知道她沈知夏是出了名的爱睡懒觉。
~~~
研究所通常早上七八点就有人开始疯狂的对着那些仪器设备各种鼓捣,有些变态甚至更早!而沈知夏却是个另类的存在。
她每天基本都是十一点甚至下午一两点才会慢悠悠的提着“早餐”出现,走路姿态就像公园溜达闲逛的老大爷一般。
开始还会有一些不服气的人各种酸她,指责她不敬业,却手握那么多重要科研项目。
但是久而久之,随着各种以沈知夏为首的科研成果的出现,狠狠的打了那些嫉妒分子的脸。
原来人家才是真正的大佬好吗!
虽然她每天来得晚、走得早,但是谁让人家就是聪明,就是效率高呢。
毕竟她可是现今华国最著名的科研天才,“物化医”界的未来之星。
14岁大学毕业后去了美丽国顶级学府深造,18岁拿到博士学位后,就在大家以为她会留在国外的时候,她毅然而然的拒绝了美丽国的高薪诱惑,回国加入了国内顶级研究所。
现28岁已经手握物理、化学、医学等多个重要专利,人家有足够的资本“肆意妄为”。
~~~
“你在哪?”
“主人,我在你的脑中。”
脑中?不是吧!
难道我也要加入穿越一族了?沈知夏心想。
“是的,主人,距离您在这个世界的存在时间,还剩下最后一个星期。请你...”
“什!么!”沈知夏杏眼圆睁,恼怒的打断了它的话。
“你再说一遍!”
“我保证不打死你!”
“什么叫只有一个星期的存在时间了?”
“我要死掉了?”
听到这话,沈知夏内心极度崩溃。她辛辛苦苦的学习、兢兢业业的工作,好不容易银行卡里的余额超十位数,还没有尽情的感受到祖国的大好河山,甚至连恋爱都没有谈过,她就要死了吗?
系统感受到沈知夏正陷入抓狂之中,于是安慰道,“主人,你不是死了,只是你的信息在这个世界消失了,这个世界不再有沈知夏这个人的存在。”
“这跟死了有什么两样!”沈知夏愤怒的朝着空气咆哮。
“我能拒绝吗?”
“我不想穿越!”她弱弱的恳求着,万一人家改变主意了呢。
“不能哦,主人,你是幸福系统精挑细选的人,系统一经选定,就算宿主死亡也不能改变既定的轨迹哦。”
“......”
好一个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如果系统在她面前,她可能会忍不住给它一顿暴揍,选谁不好,为什么要选她沈知夏!
让她每天做做实验,看看小说不好吗!她只想当一条二十一世纪的科研小咸鱼而已。
呜呜呜~
片刻后,沈知夏稍稍冷静了一点。
“幸福系统?那我有空间吗?”
“我之前看那些小说里面的穿越大佬都有一个非常牛掰的空间,想要我穿越总得给我一点福利吧。”
沈知夏已经决定放弃挣扎,毕竟在扭转不了的事实面前,与其争论些没有用的东西,还不如快点接受,然后寻找最舒适的方式进行下一步。
“有的,主人”
“那我怎么进...”话还没说完,沈知夏便进入了空间。
出现在她眼前的是一望无际的田野,紧接着是一个大大的池塘,边上还有一栋六层高的美式田园风别墅,最让她惊喜的是池塘的边上有一处泉眼和一个温泉,这难道就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泉和疗伤的温泉吗?biqubao.com
小说诚不欺我,难道作者们也都是穿越大佬吗?看着眼前的空间,沈知夏甚至觉得穿越可能也不是一件太坏的事。
“空间管家,这个是灵泉吗?”
“主人,这就是灵泉哦。”
“主人,你可以给我取一个名字哦,人家还没有名字呢,嘤嘤嘤~”
“......”
没想到还是个发出机械声的嘤嘤怪~
“额...那你等我我想想。”沈知夏是一个妥妥的取名废,之前研究的的成果让她取名,她全都是直接叫作药品一号、药品二号...
“额...那你就叫...叫...元宝吧,我觉得元宝不错!哈哈!我也太会取名了吧!”沈知夏觉得元宝这个名字实在是取得太好了,这个空间拥有这么多物资,不就像一个金元宝吗。
“哇!我以后就叫元宝啦!谢谢主人,元宝很喜欢这个名字呢。”
“你喜欢就好呀~”
大概看完整个空间构造后,沈知夏出了空间,具体情况等以后再慢慢发掘吧,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彻底冷静下来的沈知夏,重新整理了一下思绪,没想到她也是拥有空间的准穿越人士,这一切来的那么突然,感觉异常玄幻。
她只希望自己能穿到一个稍微富有一点的地方,她虽然从小在孤儿院长大,但是院长妈妈对她非常好,也算是衣食无忧,吃喝不愁,甚至比一般正常家庭的孩子还要获得的多,更加没有干活任何农活,可是凡事总有万一...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她沈知夏作为一个高知识分子,银行卡里这么多位数的余额,还怕过不好几十年的穿越生活吗。
既然注定要穿越,而且又有空间在手,与其静静地等待,还不如赶紧囤它一空间物资,以防万一,实在穿越的地方不好,她找个山洞过完这一辈子不就可以了吗。
沈知夏没有再犹豫,即刻开启了囤货之旅,手里有粮,遇事不慌。
她首先拿出手机找到之前给她办理房屋购买手续的经理人,打电话告诉他自己要一个星期内把之前耗巨资买下的山顶别墅以及现在住的高层紧急转手,价格低一点没关系,关键是要快。
经理人肯定是觉得她疯了,不过沈知夏可不管人家怎么想。
其实沈知夏的内心也在滴血,自己费尽心思找人装修的别墅,还没等她住进去享受,就要成为别人的所有物了。
呜呜呜~
回到书房,她迅速找到之前看过的各种穿越小说,综合了前辈们买的各种物品,列了一张长长的清单。
第二天一早,沈知夏先去郊区租了几个大大的临时仓库。接着开车前往海市最大的粮油批发市场,联系了市场部的负责人,进行疯狂的采购。
“您好,张经理,我现在需要采购大量的粮油干货,用来做慈善活动,但是要的比较急,需要尽快送到郊区的仓库。”沈知夏随便编了一个理由,这年头只要你有钱,你爱买什么买什么,没有人会真正管你到底做什么用,人家要的只是卖出去罢了。
“好的,沈小姐,您需要什么都可以告诉我,我们会尽快给您准备好,送货上门。”
“那先大米、小米和面粉各两百吨”
“玉米、黑米、紫米、糙米、绿豆、红豆各一百吨”
“挂面、红薯粉、土豆粉也都来一百吨”
“红糖、白糖、冰糖,各种硬糖、奶糖来十吨”
“再各种油类十万桶,火锅底料以及各类调料五万包,老干妈、下饭菜五万瓶,至于其它的,你再自己看情况安排,准备好了就给我送到郊区仓库。”
“好的,好的,沈小姐,您放心,准备好后马上给您安排出货。”发财了!发财了!如果不是沈知夏在跟前的话,张经理肯定会疯狂的大声尖叫,这是什么神仙买家!希望这种买家给他来一打,出货一次顶一年,看来今年升职有望啊!
买完粮油后,沈知夏又马上开车去了城西的植物批发市场。
空间这么大的土地总得利用上,而且万一穿越到六七十年代,好像似乎除了种田也没有别的可以干了。
沈知夏将写了大量各式各样种子以及果树、果树苗的纸递给负责人后,又前往了下一站动物农场。
在动物农场,她采购了数十万只猪、牛、羊、鸡、鸭、鹅等各式各样的肉类以及鸡蛋,顺带进了一批活物,空间这么大划分点地方来养殖也不错,保证以后不缺肉吃。
买完这些后,她总觉得不够,于是又买了大量的方便面、蛋糕、冰淇淋、牛奶、酸奶、碳酸饮料、果类饮料、小零食等。
但凡接到订单的老板,都笑开了花,都表示给她尽快准备好送货上门。
那必须得马上送货啊,这么大的订单,万一她后悔了怎么办呢。
买完吃食,下一步就是采购日用方面的物品。
床单、被套、棉絮、羽绒被、毛毯各五万条,牙膏、牙刷、毛巾、洗发水、护发素、沐浴露、香皂、肥皂、洗衣粉、卫生纸、卫生巾,甚至各个阶段男宝女宝的尿不湿都一样订了十万箱,沈知夏考虑的很全面,万一她以后有小孩,总不能让她手洗尿布吧,那她可有点受不了,还是安排上为好。
想到小孩子,她又马上订了各个阶段的奶粉以及以前六七十年代必不可少的麦乳精。
话说麦乳精是什么味道,沈知夏还不知道呢。
拿出写的清单看了眼,对了!需要再买点老旧的布!以前在院长妈妈给的书里看到她们小时候穿的衣服颜色都比较灰暗,材质也和现在的存在区别。现在的布大多太花哨,要不就材质很好,不太实用。
想罢,沈知夏又立即出发前往南区的服装布料批发市场。
沈知夏找了一家布料颜色看起来没那么鲜艳的店走了进去。
“老板,你们这有没有做旧的布料,嗯...就是类似六七十年代用的那种布料。”沈知夏心想,老板不会觉得她很奇怪吧,毕竟现在的人喜欢的布料大多是比较喜欢鲜艳且带花纹。
柜台内的男人正满面愁容的看着手里的账本,突然听到沈知夏的声音,一醒神,难道老天感觉到了我的烦恼,派了小仙女来拯救我?立即起身激动道“有的!有的!姑娘”
店长期没生意,快经营不下去了,能出一点是一点,至少不要亏得底裤都快没了。
“能看一下吗?”
老板立马带沈知夏去了仓库,看后,她大手一挥“给我全部打包送到郊区仓库。”
“你...你...你...你确定?确定全要?”老板激动的眼泪都即将夺眶而出。小仙女来了!真的是小仙女来了!有救了!他的店有救了!
沈知夏没有理会眼前明显过于兴奋的老板,毫不犹豫的买下了仓库里的全部存货后,付了定金,转身出了仓库。
这家店主要售卖棉麻类产品,但是喜欢这类的布料的都比较小众,久而久之,日不敷出,留下了一仓库的存货。
老板感激的把沈知夏送走,不仅如此,还大方的送了一大批店里品质极好的棉布。
沈知夏又去市场买了各式各样的衣服、鞋子、毛线,连军大衣都买了一万件,毕竟在哪个年代,军大衣都是硬通货。
~~~
傍晚时分,各个卖场的负责人陆陆续续给沈知夏打电话,纷纷将货物送到了郊区仓库。
沈知夏逐一确认收货后,支付了尾款。
“元宝,元宝,你有没有探查功能?”在空间的使用上,沈知夏觉得还是谨慎点为好,毕竟空间的存在本身就脱离现实,万一被发现,她可能会被抓去做实验,变成小白鼠,甚至干一些违法的事情,这可不行,她沈知夏可是华国一等一的良民。
“有的,主人,我可以探查到周围五百米的距离。现在周围没有人,你可以将东西都收进空间。”
得到元宝肯定的回答后,沈知夏心里默念着收,原本仓库里几百吨的货物便一瞬间消失在了眼前。
回到家后,沈知夏瞬间瘫在沙发上。
“啊~~~累死老娘了!”
这可比在研究所做一天实验累多了,感觉自己参加了一天的铁人三项,不!可能更累!
“主人,你可以进空间泡一泡温泉,可以让你瞬间恢复哦~”元宝暖心提示道。
对呀,她怎么没想到呢。
今天才出现的空间,还是和它不太熟悉,还好有小元宝的提醒,不然明天早上起来肯定腰酸背痛全身发软。
沈知夏闪身进了空间,迅速脱掉外衣,将自己泡进了温泉中。
“嘶~~这也太舒服了吧~”看来以后每天晚上都可以进空间泡一泡了,说不定能变得更加肤白貌美。
沈知夏一想到这,心里美滋滋的,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吗,作为理科女的她,也有一颗妥妥的少女心。
泡完温泉后,只感觉一整天的疲惫一扫而光,浑身舒坦。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啊!怎么就天亮了!”虽然嘴里怒吼,但是沈知夏还是迅速起床,关掉了闹钟,毕竟距离自己离开这个世界又近了一步,还是赶紧把剩下的钱快点花光,多买点东西囤在空间吧。
不是都说人最痛苦的事情是,人死了,钱没花光吗,她必须都花光,不然对不起自己28年的努力。
想到这,沈知夏立马跑进浴室开启了今天的变美流程。
整理完毕后,来到厨房,打开冰箱,随手拿了个小面包,揣上钥匙又开始了新一天的大扫荡。
“老板,锅碗瓢盆、菜刀菜板、筷子勺子、烧水壶、保温壶、保温杯、手电筒、打火机、煤炉子...都给我拿一百个。”
“好的,马上给您准备。”
跟老板确认好送货地址后,又马上开车马不停蹄的前往附近的海鲜市场,之前买肉的时候忘记了最重要的海鲜没有买,作为海鲜的忠实爱好者,饭桌上怎么能不偶尔来顿小海鲜呢,螃蟹、龙虾、皮皮虾、基围虾、扇贝搞起来。
沈知夏又想到还缺少各类药品,虽然在物理、化学、医学领域,她其实最擅长医学相关的东西,但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东西她也治不了任何人。
于是又开车去了市里的各大药店,买了一大批常用的感冒药、退烧药、消炎药、胃药等各类常用的药。
想到空间的土地,应该比外面的土地更加便于种植,她又采购了大批的药材和药种准备在空间划出一片药田。
买完药材后,沈知夏突然想到,万一自己真的穿到乡下,要种田怎么办呢?
在六七十年代大家的日子都异常艰苦,资源也非常匮乏,农用器具也很不先进...于是她又去买了大批农具,还有那个年代结婚流行的三转一响。
还在网上的“古董店”买了很多票证。
根据以前院长妈妈给她讲的故事里,在那个生活物资极其匮乏的年代,有钱都不一定能买到东西,很多东西都必须要有票才行。
“老板,这里附近有大型书店吗?我想买点书本纸笔。”
“姑娘,这你就问对人了!我堂弟干的就是文具批发,你想要啥样的都可以给你弄来。”老板热情的回答道。
“那辛苦您帮我联系一下,我需要大中小学的各类书籍,以及钢笔、水性笔、圆珠笔、铅笔、水彩笔、蜡笔,格字本、作业本、画画本、橡皮。”碰巧了,那就买吧,还省去了来回的时间。
“好的,没问题,也是送到郊区仓库吗?我马上联系我堂弟给你送过去,保证给你最优惠的价格。”
“那就先谢谢您了。”
沈知夏看着手里的清单上逐一被划掉的已买品,心里感到无比满足。
大部分物品都已经采购完毕,剩下的就买点自己平常喜欢吃的熟食应该就差不多了。
晚上,同样趁着没人的时候将仓库里的东西都一一收进了空间。
~~~
接下来的几天,沈知夏开着车在城市里到处溜达,遇到感兴趣的店,就停下车,进去疯狂扫荡。
囤了足量的包子、馒头、面包、烧饼、煎饼果子、花卷、油条、饺子等主食,又订了各种店的特色菜,以及各种卤味、烧烤、奶茶。
在这几天里,海市的大大小小角落几乎都被沈知夏走了个遍。
突然发现,自己之前似乎并没有好好的留意过这个城市,原来这座脚步繁忙,人们步履匆匆的城市,其实也充满着生活的气息。
就像大家常说的,要等到失去后才知道珍惜。
想到马上就要离开了,沈知夏还是透露出丝丝不舍。
就这样从早到晚忙碌了一个星期,如今沈知夏空间里的物资已经多到可以开很几个大型超市了。
看着银行卡里的余额只剩下三位数,终于内心感到无比轻松,总算是在离开前把钱花完了,也不枉前面二十多年的辛苦耕耘。
也体会了一把暴发户的感觉,那些商家应该都是这样想她的吧,人傻钱多。
沈知夏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看着窗外的万家灯火,离开似乎也挺好,毕竟院长妈妈也已经不在了,自己在这个世界孤身一人,也没有了任何牵挂。
“元宝,是不是今天晚上我就要去新的地方生活了?”沈知夏轻声的问着元宝。
“是的,主人,你不用担心,我们幸福系统选定的宿主,最后都会生活的很好的。”元宝安慰着沈知夏,虽然它只是一个没有实体的空间管家,但是它也能感受到主人的情感,主人现在好像有点悲伤。
“希望穿越过去的地方人都是好相处的,不然我可要遇佛杀佛、遇魔杀魔了。”
“主人,不能杀人!不能杀人!不然我们空间会被毁灭掉!”元宝听到沈知夏的话,突然内心一紧。
“哈哈,放心,怎么可能真的杀人,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
“呼...那我就放心了”元宝顿时松了一口气。
窗外的天空,渐渐变得昏暗。月光透过玻璃窗,蔓延在沙发上。
沈知夏舒服的躺在沙发上,闭上了双眼,感觉意识越来越模糊,直至彻底陷入了黑暗之中。
沈知夏的脑中突然浮现出一个穿着连衣裙的淡蓝色模糊身影,乌黑的头发如瀑布般垂在肩膀两侧,即使处于朦胧中,也能依稀看出少女姣好的面庞。但她略显消瘦的身体,使她整体呈现出一种轻飘飘的病态感。
“你好,我是70年代的沈知夏,现在要由你来代替我在这个年代重新生活。”
女生的声音略带哽咽,她停滞了一会儿,接着说道。
“我给他们带来的只有痛苦和伤害,而你既然是幸福系统选定的人,我相信你能给他们带来幸福。”
“他们?”
“谁?”沈知夏不解的问道。
“他们是我的家人,不,应该说以后是你的家人。”
“你既然能够重新活一次,那为什么不由你自己来给他们带来幸福呢?”沈知夏很想撬开她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不是注入了太多的水。
“我做不到了,我已经无法再正常的面对他们。我做了那么多的错事,伤害了那么爱我的家人......”
“请你替我好好的照顾他们吧,再见。”70年代沈知夏的身影逐渐变得模糊,直至消失不见。
~~~
沈知夏慢慢的睁开了双眼,70年代沈知夏的记忆逐渐出现在她的脑中。
这里是长市,位于华国北部,与之前沈知夏所在的海市相距两千多公里。
现在的时间是1971年,原主所在的这个村子叫作云平村,整个村子大概有两三百户人家,现在隶属于湖塘生产大队。
她们家被划分到了湖塘一组,同时也是生产大队四个生产组里条件最差的组,但好在他们生产组的人都非常团结,当然偶尔的小争吵不可避免,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的和谐。
原主的家庭非常简单,爷爷奶奶在早年饥荒的时候,为了把为数不多的口粮省下来给家里的小辈们吃,自己偷偷吃着难以下咽的观音土。最终由于无法消化身体里堆积的观音土,老夫妻俩人最终由于肚胀,被活活的撑死了。
剩下原主的爹和原主二叔俩人,好在兄弟俩之前都已成家。
由于老父母的离去,使得两兄弟的感情变得更加深厚,两个小家庭也一直相互扶持,走到了现在。
原主爹叫沈前进,是个普通的农民,身材孔武有力。
平常上工经常超额拿十二公分,要知道,普通人就是拿满公分都很不容易。
毕竟每天吃了上顿没下顿,干一整天农活下来,回到家时手都止不住的颤抖。
而原主娘伍秋兰则是隔壁伍家村数一数二的大美人,和原主爹偶然遇见后,两人暗生情愫。
幸运的是,最后有缘人终成眷属,在媒人的撮合下,结为了夫妻。
俩人婚后生了两个儿子,也就是原主的大哥沈知冬和二哥沈知秋。
夫妻俩心心念念的想要再生一个贴心的小棉袄,毕竟在老沈家三代以来,生的全都是臭小子。
可事与愿违,在伍秋兰生完二儿子沈知秋后,由于干活太过劳累,伤了身体,直至近三十才重新怀孕。
然而,在这个年代,三十岁都已经是超高龄产妇了。
不过最后夫妻俩还是如愿,顺顺利利的生下了贴心小棉袄,也就是原主沈知夏。
因为原主是老沈家唯一的一个小闺女,又是原主娘三十岁冒着生命危险才生下来的宝贝疙瘩,所以原主在家备受宠爱,原主爹更是视其为眼珠子一般。
村里的小孩子基本三四岁就要背着背篓出门打猪草,然后拿去村里换工分。
然而原主直到高中毕业后,都只是在家简单的打扫打扫卫生,几乎没有干过任何重活。
在这种缺衣少食、重男轻女的年代,原主的生活可以说是全村女孩们心中做梦都奢想不到的存在。
原本凭借原主的条件,肤白貌美、身材高挑,并且作为一个高中毕业的农村姑娘,到了十七八岁的年纪,门槛都该被媒婆踏烂才对,可是原主就是这么作死!
她心想自己已经读完高中,怎么也不能够随随便便嫁给乡下的泥腿子过完这一生。
于是拒绝了所有媒人给她介绍的对象,一心幻想着有一天能够嫁到城里去吃商品粮,成为一个城里人。
按理说,在乡下的环境里,接触到城里人的几率微乎其微。
可偏偏“天公作美”,城里就业饱和,人口增长过快,对于没有岗位的城里人,特别是刚毕业的学生,唯一的出路就是下乡当知青。
在分配到云平村的知青中,原主一眼就看到了带着银边眼镜,长相斯文,最后却将她推向火坑的“渣男对象”宋宇。
从小在城里生活,并且没有干过任何农活的宋宇,自然和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双手粗糙、皮肤黑黄的农村汉子存在很大的区别。
长的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宋宇,一下子就吸引了原本就一心只想当城里人的原主的注意。
新下乡的知青们,本就没有干过农活,根本顶不住每天一大早就要被叫起来,顶着热辣辣的大太阳出门上工。
而且村里借的那几十斤粗粮,仅仅只能够让大家每天不饿死,根本不可能让大家吃饱。
何况他们每天还要从早到晚不停的劳作,那几十斤粮食就显得更加不够看了。
既不想饿肚子,又不想干农活,那怎么办呢?
在劳累和饥饿的双重夹击下,一些心思活络的知青便生起了小心思,那就是勾搭一个农村本地条件稍微能过得去的女孩子。
这些妄想不劳而获的知青中,便有原主的“渣男对象”宋宇。
经过他的探查,沈老大家的小闺女,也就是原主沈知夏,极其符合他想要攻略的目标。
毕竟原主从来不下地干活,和她在一起是不是自己也可以不用干活了?
打定主意后,他总是隔三差五的出现在原主的面前,嘴里还时不时地说着一些酸掉牙的诗句,来展现他“卓越的才华”。
按照从现代来的沈知夏的逻辑来看,遇到这种人肯定破口大骂“什么傻叉玩意儿”!
然而,作为七十年代,成天幻想着吃上商品梁的原主,就这么轻轻松松的被他所吸引。
同时开启了她,甚至整个老沈家悲剧的开端。
宋宇看到沈知夏这么“上道”,于是开始每天给原主写写小情诗,说说城里的故事,趁机在原主的心上继续加把火。
所谓一回生二回熟,那些在沈知夏眼中“不入流”的手段,马上就骗得不谙世事的原主对他死心塌地、深感崇拜。
在宋宇不停的旁敲侧击下,原主开始陆陆续续的把家里的粮食,甚至钱票偷偷的送给“渣男”宋宇。
然而,宋宇怎么可能真正的和原主在一起呢。
他无非就是想从她手上得到免费的粮食,如果还能轻松的拿到些钱票,那就再好不过了。至于结婚?和谁?和乡下泥腿子?做梦吧!他宋宇可没有这种想法。
就这么每天说着一些暧昧且模棱两可的话吊着原主,不停的向她洗脑城里的生活有多么的好,以后等他有钱了,能够回城了,要带她去城里生活。
就是这么简单的、无脑的几句话,就把原主给哄的晕头转向,完全找不着北。
彻底丧失了思考能力,就像马上要过上城里太太的生活了一般。
不过她的愚蠢也是真的!
宋宇因为忍受不了农村高强度的劳作,想要偷跑回城。
于是打着带原主回城的主意,骗原主带上钱,和他一起去城里享福。
就这样,原主信以为真。
在沈母出去上工后,偷偷跑到爹娘房中,在破旧的衣柜里翻出了沈母积攒下来的,家里全部的钱票,准备和渣男“宋宇”私奔。
可是在这个年代,没有介绍信,别说偷跑,就是光明正大的走,都极有可能被抓成盲流,又能真正跑到哪去呢。
被“爱情”冲昏了头脑的原主,完全没有思考到这一层。
结果最后,不仅钱票被宋宇骗光,还不停的躲避城里抓盲流的人。
在没有钱,又饥饿难耐的情况下,错把人贩子当好人,被人贩子用一个粗糙的玉米面馍馍,打着送她回家的名义,卖到偏远山区,最后惨死异地。
~~~
就在她与宋宇私奔后,原主娘被气的当场晕倒,醒来后整日以泪洗面,原本就不好的身体,变得更加羸弱。
而原主爹也因为疼爱的小闺女不知所踪,整日郁郁寡欢。上山砍柴时因为走神,一不留意,滚下了山。
虽然被好心村民发现,抬回了家,但也伤了根基。
就这样,没过两年,夫妻俩人便相继离世。
原主两个哥哥受爹娘所托,想让地下的爹娘安心,执意要找回失踪的妹妹。
最后在寻找的途中,大哥不慎摔下山谷,二哥则在城里盲流疯狂涌入的时候被误伤致死。
原主的两个嫂子与三个侄子最后的结局也非常凄惨,未得善终。
沈知夏在了解完整个过程之后,一口老血涌上心头,这到底是什么天字号大傻瓜,十几年的知识都学到哪去了,怎么能愚蠢到这种程度!
不过好在现在这个身体的主人是她天才沈知夏,她在心里暗暗发誓,有她在,她的家人不可能会落到上辈子的那种下场。
她不仅仅会让他们都健康长寿、平安长大,而且会让每个人都过得令人羡慕的生活。
“嘶~头好疼”沈知夏强忍着剧烈的头疼,缓缓的睁开了眼眸。
入眼所见的是未经粉刷的土黄色砖墙,洗的已经逐渐发白的深蓝色被套,以及墙角挂着的丝丝蜘蛛网......
这种老式的建筑还是她读小学的时候,在院长妈妈收藏的书本上看到过。
整个房间,给沈知夏的感觉,除了破败,还是破败。
这个年代果真是异常的贫穷啊。
哪怕平常原主的爹娘和两个哥哥都是拿满分的工分,日子却还是过得非常紧巴。
不过没关系,她可是脑中有知识,背靠空间,手握上十亿库存的天才沈知夏,怎么都不可能过得太差。
大不了她时不时的,偷拿点空间里的物资补贴补贴老沈家。
只要他们对自己不太过分,那她肯定不会吝啬。
沈知夏进空间喝了口灵泉水,顿时感觉原本身上所有的不舒服,都不知所踪。
看来灵泉水真的和自己以前在小说里看的那样,效果不一般呢。
出了空间,整理了下头发后,轻轻推门出了房间。
~~~
吱~~~老旧的木门发出刺耳的声音。
听到声音的伍秋兰,将头转了过来。
“夏夏,你醒啦?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伍秋兰看到推开房门的闺女,迅速上前摸了摸沈知夏的额头。
“你这丫头,可吓死我和你爹了!发烧不舒服怎么不和娘说呢!”
“娘,我已经好了,没事儿了。”沈知夏看着眼前的女人,内心一阵酸楚。
许久未曾受到此般关爱的沈知夏,猛然听到这样满含爱意的话语,突然感觉就像回到了院长妈妈还在的时候一般,顿时对伍秋兰升起了一股莫名的亲切感。
伍秋兰听着她的话,顿时放下心来。
“没事儿就好,没事儿就好。”
“昨天你爹怕你继续发烧,在床边守了你一个晚上。”
“对不起娘,让您和爹担心了”沈知夏感觉到些许心疼,但心里更多的是开心。
以前在学校读书的时候,她就非常羡慕别的小朋友都有爸爸妈妈,可以和爸爸妈妈一起去游乐园,一起去吃好吃的......
现在,她也终于有了这么爱她的爹娘了。
“你这傻孩子,跟爹娘说什么谢谢呢。”话虽这么说,但是伍秋兰心里还是感到非常欣慰。
“饿了吧?昨天一晚上都没吃饭。你先坐着,娘给你蒸了你最爱的鸡蛋羹,我去厨房给你端过来。”
说着就把沈知夏按坐在小板凳上,自己转身飞快的进了厨房。
沈知夏看着快速离开的伍秋兰,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就像真的是自己的亲生妈妈一样。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既然系统选定了我,那么自己也应该好好的善待原主的家人,让一家人都过上幸福的生活,也正好体验一下上辈子自己没有体验过的正常家庭生活。
伍秋兰端着一碗满满的鸡蛋羹出来,递给了沈知夏。
“给,快点吃,娘给你一直温在了灶台上,现在还是热的。”
看着手里的鸡蛋羹,沈知夏感觉心里暖暖的,这应该耗费了家里大半的鸡蛋。
她舀了一大勺,递到伍秋兰的嘴边。
“娘,你先吃。”
伍秋兰愣了愣,眼眶略微泛红。
“娘吃过早饭了,夏夏吃吧~”随即将鸡蛋羹往沈知夏的嘴边推了推。
闻言,沈知夏不再纠结,大口吃了起来。
她是真的饿了。
“真好吃,谢谢娘~”
伍秋兰微笑的看着正大口吃着鸡蛋羹的闺女,感觉到非常满足。
满是慈爱的伸手摸了摸沈知夏的头,“傻孩子,娘不对你好对谁好呢,你可是娘的小心肝,小宝贝疙瘩~”
“吃完了你就去床上继续躺着,今天就不要出门了,等娘下工回来给你做好吃的。”想到沈知夏才生病初愈,还是让她在床上再躺一天比较安心。
万一再突然发烧,可得把家里的宠女狂魔和宠妹狂魔急疯不可。
“没事儿的,娘,我已经全部好了。你看我现在吃饱了,恢复了力气,都可以打败一头牛了!”说着沈知夏还向伍秋兰亮了亮自己完全没有肌肉的肱二头肌。
“娘,我等下就去后面山脚挖点野菜,累了我就回家休息,人家躺了一天都快躺废了。”沈知夏轻轻的抓着伍秋兰的袖子撒娇道。
伍秋兰看着这样的闺女,一阵无奈,轻笑了下。
“好吧,那你不要去太远的地方,累了就赶紧回家休息。”
“好的,娘,我知道啦~”
将碗送回厨房,洗干净,沈知夏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关上门后,迅速进了空间。
“元宝,快出来!”沈知夏大声呼叫着元宝。
“主人,主人,你可不可以小点声音,吓死人家了,元宝可以听到的,嘤嘤嘤~”
到底是跟谁学的,怎么就成了个嘤嘤怪呢~
“好啦,好啦,我下次会注意的。”
“元宝,我问你哈,空间种植也可以用意念吗?不会要我自己手动操作吧!”
“可以的哦,主人。空间的一切东西都可以用意念进行操作,你只要在心里默念就可以啦。”
听完元宝的话后,沈知夏长长的舒了口气。
那就行~
她害怕要她手动操作,那还不得把她给累死不可。
那样的话,这个空间对她的意义,就真的变成了单纯的储物空间。
“那行,我们开始工作吧~”
沈知夏没有盲目的开始操作,而是在脑中规划了一下她现在所需要的东西。
按照以前院长妈妈和她讲的故事里得知,在现在这个年代,农村粮食基本上都是自给自足。
想吃肉的话要等到年中或年尾杀猪的时候才有得吃。
甚至有些穷的村子,只能等到年末才会有一点点肉,而且还要根据每家每户的工分来分,工分少的家庭通常只能分到些别人不要的边角料。
其它时候想要吃肉的话,就得自己上山去打猎,运气好的话能抓到一些野鸡、野兔。
然而,除非是一些比较有经验的老猎户,不然一般人大多是空手而归。
当然肉也可以去供销社里面买,但是农村人很少有机会发到票证,就算有,也会换成更为重要的布票或棉花票。
毕竟少吃一顿肉不会怎么样,但是没有衣服穿,那可就连命都没有了。
还有一种方法,那就是去黑市买高价肉。
但在这个年代,黑市还是一个见不得光的地方,如果倒霉被抓,那可是会被指成投机倒把,严重的可是要吃花生米的。
算了,还是先种点大米、小麦、水果和棉花吧。
肉的话,等晚点去山上溜达一圈,再拿点出来给家里人改善改善伙食。
总得给空间里的东西找个出处,不然凭空拿出来,家里人得吓死不可。
她可不想被当作精怪,还是保守一点,猥琐发育吧。
种完主要的农作物后,沈知夏又种了一些水果和药材,这年代水果和药材可是非常值钱的,拿出去卖的话简直就是有市无价。
水果一般只有城里人偶尔舍得买一点。
毕竟饭都吃不饱,农村人谁家还有闲钱去买些好吃却不顶饱的东西呢。
药材的话就更加稀少了,毕竟大多数人连字都不认识,更没有途径去知道药材长什么样。
沈知夏觉得,卖药材是一个可行的方法。
云平村背靠大山,只要花费时间和力气,总归是可以找到一些有价值的药材。
当然,如果能找到人参、灵芝这种珍品,那就真的发财了。
这可是完全没有任何成本的买卖,何况农村人多的就是力气和时间。
在她脑子里有虽然有无数个能够赚到钱的方法,但前提是要有机会。
不过还是再等等吧,等到高考恢复了之后,那时候也即将要改革开放了,到那时就是她沈知夏大展拳脚的时候了。
将东西都种完之后,沈知夏进了别墅。
之前还没有好好打量这个别墅,进来之后发现,它比一般别墅要大很多。
还算这个破系统有良心,虽然没有住到之前的山顶别墅,至少还给了她一栋“田园”别墅。
“主人,你可以先到处看看,说不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惊喜哦~”元宝高兴的声音在别墅里响起,如果它有实体的话,现在肯定在得意的转圈圈。
来到别墅的一楼客厅处,位于中间的是一个大大的柔软的布质沙发套组,边上是西式的开放式厨房和一张可供十多二十人同时坐下吃饭的餐桌。
看到餐桌后,沈知夏翻了个大大的白眼。
要这么大的餐桌干什么?整个空间就她一个人,难道她每天吃饭的时候,每张凳子都轮流坐一下吗!
厨房还有两个大大的双开门冰箱。
看来以后自己可以偷偷进空间来做好吃的了。
看完别墅一楼的整体构造后,沈知夏进了电梯准备上楼继续看其他楼层。
正准备按下数字键的沈知夏突然发现数字一下面还有两个按钮,这个别墅竟然还有地下室,那岂不是有八层?
呲~~~真大啊!
那先去地下室看看吧,于是按下了负一楼的按键。
“嘶~~~”电梯门一打开,沈知夏抽了一声冷气。
我的天!看着出现在眼前的东西,沈知夏感到非常的震惊。
“元...元宝,不是...不是说不能杀人吗!”
“是的,主人。”
“那地下室怎么会有这么多武器?是想让我每天无聊练习练习射击,听听声响吗?”沈知夏很快恢复了冷静。
虽然华国不允许普通百姓使用,但是以前在研究所,或多或少也存在些研究人员,虽然大多数都在军区研究所。
“主人,这个元宝也不太清楚哦,但是存在肯定有它的道理吗,说不定某一天你就用到了呢。”元宝无辜的说着。
如果小元宝在她眼前,她肯定伸手用力的捏捏它的脸。
这话,说了好像和没说一样。
如果沈知夏能够预知未来的话,她现在肯定会激动的疯掉,毕竟这些武器也算是救她于危难之中。
“好吧,希望不会用到,我可是守法的好公民。”
看完地下一二层后,沈知夏脑中想着去二楼,瞬间便移动到了别墅二楼。
原来在空间,自己也能够凭借意念移动,看来以后电梯都用不上了。
别墅二楼是一个大大的健身房,还有一个室内游泳池。
沈知夏在泳池边弯腰挑了挑泳池中的水,不错,还是恒温的,不会让人感到冰凉。
不过她可是个十足的旱鸭子,这要是溺水了,岂不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可不可以找时间把泳池的水抽干?这么大的地方就这么放着也太浪费了。
还是以后再想吧,反正多的是时间。
“......”感知到沈知夏想法的元宝,感到一阵无语。
“主人,你虽然不会游泳,但是你可以找一个会游泳的男主人呀~”
“让他教你游泳,你学会之后,空间的游泳池不就能派上用场了吗。”
沈知夏听后,耸了耸肩“还是算了吧,我暂时只想发家致富,爱情,先靠边站吧。”
她自己这时候肯定不知道,这句话在没多久后,就打脸了。
别墅三楼是一个全开放型卧室,卧室里带有一个按摩浴缸。
沈知夏纵身一跳,整个人陷进了柔软的大床中。
“这也太舒服了吧~爱了爱了,以后每天晚上这张大床就被我征用了!”
在床上的沈知夏,彻底放飞自我。
从左滚到右,从右滚到左.....
不行,还是先看完再说。
强忍着不舍的沈知夏,艰难的从床上爬了起来。
走到按摩浴缸前,突然在镜子中看到现在自己的样子,也就是原主的样子后,她愣了一下。
镜子中的女孩,除了脸上少了点婴儿肥以外,样貌和她上一辈子可以说是长得非常相似。
娇嫩可爱的瓜子脸,白里透红的脸蛋,一对弯弯的柳叶眉,小巧挺俏的鼻子,果冻般的嘴唇。最让人深受吸引的是那双圆圆的大眼睛,通透而明亮,如同黑宝石般晶莹。
沈知夏不得不由衷的感叹,真是非一般的天生丽质。
在这种什么都缺少的年代里,而且没有护肤品的加持下,还能生的如此完美,简直就是上辈子拯救了美神维纳斯。
沈知夏沉浸在自己的美貌中无法自拔。
看着一直沉迷于镜中自己的主人,元宝大大的叹了一口气,这个主人,真的是天才吗?怎么感觉傻呼呼的呢?
再不提醒她的话,估计今天一整天就要在镜子前度过了。
“主人,你还是先去看看别的地方吧~”
元宝的声音打断了正在不断欣赏自己绝美容貌的沈知夏。
“知道啦!知道啦!不知道人家正在照镜子吗!”
虽然嘴上责备着,但她还是离开了镜子前。
反正这张脸要跟着自己一辈子,时间还长着呢,有的是时间欣赏,就先原谅这个小臭元宝吧。
来到别墅的的四楼。
四楼是一个大大的书房,与其说是书房,其实更像是一个小型的图书馆。
除窗户边的一套沙发和沙发边的办公桌外,其它地方都是一个个长长的书架,书架上的书粗略估计,起码有上十万本。
书的种类,各式各样,甚至还有不少武器研究的书。
沈知夏突然撇了一眼办公桌,高声尖叫。
“啊!!!”
“我的天!!!竟然还有电脑!”
立马飞奔到电脑跟前。
“电脑竟然还连着网!”
“那我岂不是可以每天看看小说!”
“咱老百姓,今儿个真高~兴~~呀~~~”
正兴奋的哼着歌的沈知夏突然想到一个问题“元宝,有网的话,那我岂不是可以和以前的世界联系?”
“不行的主人,这里的网络只能让你简单的上网和查找资料哦,至于联系,这是做不到的”
“而且...你在之前的世界已经不存在了,你也没有可以联系的人呢。”
“好吧,我还是知足吧,可以上网查资料已经很开心了。”
“而且,我似乎也没有可以联系的对象。”
经过电脑给她带来的兴奋之后,沈知夏快速的看完了五楼和六楼,毕竟应该再没有任何一样东西能够带给她,像看到电脑之后的激动感了吧。
别墅的五六楼分别是摆满器械的实验室,和一个装的超大透明玻璃星空顶的楼顶花园,花园里种着五颜六色、各式各样的说不上名号的花。
沈知夏感到非常满意,心里仅剩了一点点不满也在看完整个别墅之后消失殆尽。
虽然被突然选中来到这个贫乏的年代,但是好歹空间里吃喝玩乐应有尽有,也算系统对得起自己了。
至少没有让自己赤手空拳、两袋空空的来到这个陌生的地方。
而且这里还有那么爱她的一家人,沈知夏不由的对以后的生活充满了期待。
沈知夏出了空间,回到了卧室中。
看了下手腕上的手表,不到两点。
不得不说原主爹娘,真的是将她宠成了心尖宝一样。
在这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原主却有一块连城里的姑娘都几乎没有的手表,毕竟现在想要买手表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不仅要有钱,还要有大量的工业票才行。
可是,为了方便她念高中的时候能够及时的知道时间,原主爹娘费尽心思,硬是让他们凑到了足够数量的工业票,花了一百二十块钱去市里给她买了块手表。
不过这也方便了沈知夏,虽然空间里手表多得是,但是现在她还不知道那些款式在现在有没有,还是等到时候去市里的商店看过之后再做打算吧。
能拿出来那就再好不过了,手表哪怕是在城里,那也是极为珍贵的,结婚要是有个手表,那真的是倍有面子。
到时候给全家人都安排上。
沈知夏打开了原主的衣柜,哦哟,好家伙,衣服还真不少,而且几乎都没有补丁。
找了套稍微旧一点的长袖长裤,换好衣服后,拿过柜子上她的专用水壶,装了点灵泉水,拿着背篓出了家门。
快步朝着上山的方向走去。
云平村周边有座大山,叫石头山,这座山平常的主要作用就是供全村人捡捡柴火、挖挖野菜,再或是谁家需要新建房子,婚嫁需要重新打制新家具,才能去山上砍几颗大点儿的树,但都需要经过村里的批准。
不过一般的小打小闹,村里基本都不管,谁家还能没有点事儿呢,只要不过分的话,那就当没看到了。
沈知夏现在的家背靠石头山,当初沈爷爷在选择宅基地的时候,精心挑选后,选中了这个背靠大山的地方。
一方面离村里大部分人家稍稍有点距离,而且在山脚下的话,要是自家人偶尔去山上打猎,得到些好东西改善家里人伙食的时候,还能尽可能的避开大家。
以防那些见不得别人好,时不时犯红眼病的人,吃不到还说酸。
不得不说沈爷爷还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在上工,除了有些小孩子打猪草外,山脚下几乎遇不到什么大人。
背着背篓,步履匆匆,她很快便到了山脚下。
可能是因为今年雨水较少,本应绿叶遍布的山脚,现在几乎看不到任何带颜色的植物。
更不用说野菜这种能果腹的东西了,稍微有点能吃的,都会马上被大家薅回家,哪里还能任由野菜自由的生长啊。
看来今天要稍微往山里面点的地方走走看了。
沈知夏看着前方石头山,层峦叠嶂,山体连绵。
这座山对于她来说有着深深的吸引力,毕竟在以前看的穿越小说里,大部分主角都能在山里或多或少的找到些好东西。
但是现今村里,很少有人去石头山的深处,顶多在山的外围走走。
之前有人因为扛不住饥饿,在浅山的地方没有找到吃了,于是壮着胆子跑进了深山里面。
然而,最后的结果就是再也没有回来。
据说,当天晚上有不少村民都听见接连不断的狼嚎,偶尔还伴随着几声大虫的呼吼。
自那以后,村子里的人基本都不会再往深山里面去了。
饥饿还能吃吃野菜、挖挖树根,再不济的话,还能少量吃点观音土。
只要不多吃,至少还能勉强维持。
但是,进入深山里,虽然有不少好东西,可是万一小命丢了,那可就得不偿失了。
虽然别人不敢去,不过她沈知夏可不怕,空间有这么多的武器,随手拿出一个,都足以保住自己的小命。
实在不行,她就直接躲进空间。
何况她今天只是来粗略的探查一下这座山的物资,顺便从空间拿点肉回家。
穿越之前的沈知夏并没有多么的爱吃肉,但是现在自己的这具身体,可是很久都没有吃过肉了。
虽然她可以每天偷偷的进空间吃好吃的,但是想到爱她的家里人,她也能难做到自己一个人吃独食。
还是偶尔找点借口带着大家一起吃点好吃的吧。
往山上走了大概三十分钟,终于绿色渐渐变多。越往山的深处走去,土地上附着的绿色植被也越来越多。
沈知夏一边走,一边不停的张着圆圆的大眼睛四处寻找。
忽然,看到前面有几株类似药材的植物。
走近一看,果然是何首乌,附近还有一些忍冬藤和决明子,看来这座山还是非常有非常多的宝藏。
将药材都小心挖好后,顺便还弄了一些种在了空间的土地里。
虽然她前世没有种过药材,但是时不时浇灌点灵泉水,存活的难度应该不大。
将挖好的药材,都放进了身后的背篓,继续往上山走去。
沈知夏突然想到什么“元宝,话说你能探查到附近有没有人参、灵芝之类的极品药材吗?”
“主人,可以的,我能探查到附近五百米以内的东西。”
沈知夏心里乐开了花,实在是太棒了!有元宝在,自己终于不用低头不停的寻找了,而且效率还能大大的提升。
简直不要太棒呢~
“那你帮我看看附近有没有什么值得挖的东西。”
“好的,主人,请稍等。”
片刻后...
“主人,东南方向五十米处有几株人参,有一株人参特别大,已经有上百年了。”
“太好了~”
沈知夏立马找到元宝所说的地方,果真在肆意生长,极其繁茂的草里面,看到几颗红色的类似小红宝石的东西。
虽然以前做药物研究的时候,经常有用到人参,但是这般新鲜,还在土里生长着的人参,她还是第一次见到。
沈知夏将人参周围的草拔掉后,在空间拿了把小铲子,小心翼翼的将人参边上的土给挖开。
再动手仔细的挖着人参的每一根小根须,费尽九牛二虎之力,终于将几棵人参都完整的挖了出来。
她在空间找了几块柔软的丝绒布,将人参小心的包了起来。
不过沈知夏没打算将所有的人参都拿出来,她准备先拿出一株,哪怕只有一株,应该都足以让老沈家的人感到震惊。
到时候找个机会,去城里卖了。
有了钱,家里的生活应该能暂时的好一点,说不定还能叫两个哥哥跟着她一起来挖药材。
沈知夏又将收集好的人参种子种进了空间,空间的土地有加速生长的功效。
平常外面一个月,但在空间里,只需要一天就足够了。
想到之后自己将有一大片人参,沈知夏就抑制不住的激动,这哪是人参啊,这种的就是小钱钱啊!发财了~发财了~
之后,又在元宝的指挥下挖了几株小一点的人参,还有几株灵芝和其它珍稀的药草。
经过一个下午的观察,沈知夏发现石头山里药材资源还算是比较丰富的,虽然珍贵的药材不多,但是一些常见的类似金银花、车前草、山药、枸杞等还是非常的多。
这还要归功于村里人一般不敢太往山稍远的地方走,以至于药材成片成片生长。
还有一个主要的原因是,乡下人大多都没有念过书,不识字,就算药材长在跟前,也不一定认识。
看完石头山的整个情况后,她决定到时候找个机会,带着两个哥哥一起进山采药材,带着两个哥哥也一起发发小财。
看了下时间,已经快五点半了,得赶紧下山,不然爹娘肯定会非常着急。
最后,沈知夏决定拿出一支人参和一个灵芝,顺便从空间拿了两只鸡和两只野兔。
将鸡和兔放进背篓下面,再在上面装了些常见的药材和一些野菜做遮掩后,背上背篓,往山下走去。
沈前进和伍秋兰此时正焦急的站在山脚下,沈前进不停的来回踱步,还时不时的朝山上看去。
终于在夫妻俩准备上山寻找的时候,看到不远处正背着背篓,慢悠悠的从山上走下来的沈知夏。
其实沈知夏也想走快点,奈何背上背着几十斤东西。
虽然快到山脚的时候才从空间将背篓拿出来,但对于她这个从来没有干过重活的人来说,背着几十斤重物,哪怕只背着走了短短的距离,也感觉累的不行,走起路来踉踉跄跄。
看着背着背篓走过来的沈知夏,沈前进立马笑着上前接过闺女背上的背篓,顺势背到了自己身后。
“夏夏,饿了吧,快跟爹一块回家,让你嫂子给你煮两个鸡蛋吃。”作为一个妥妥的女儿奴,沈前进对于沈知夏只有满满的纵容。
伍秋兰上前佯装恼怒的拍了一下沈知夏的肩膀,当然是轻轻的拍,她的宝贝闺女,她可不舍得打疼了,不然心疼的还是自己。
“你这丫头不在家好好休息,大下午的跑山上去干嘛?而且还这么晚才回来,我跟你爹都快急死了。”
“行了,别说了,咱闺女饿了,先回家。”沈前进立马出来打圆场,帮沈知夏分担点老婆的火力。
平常家里的小孩都特别害怕伍秋兰念叨,因为她要不就不在意,但是如果开口说了,那起码要继续念至少半个小时以上。
就算你不停的认错,事情还不算完,必须等到她全都说完为止。
“都是你惯的,你又不是不知道山里有大虫和狼,万一...”伍秋兰说着说着,便红了眼眶。
“娘,没事儿,我没有进深山里去,就是看到有很多药材和一些野菜,想着给家里添个菜,于是挖着挖着忘记了时间吗。”
“娘,你放心,以后我肯定早点回家。要是您实在是不放心的话,我下次去哪都拉着娘一块儿去行吗~”说着竖起三根手指,放在耳边,佯作发誓状。
“你这丫头,就是仗着我不舍得骂你!”她伸出手指轻轻点了点沈知夏光洁的额头。
“嘻嘻,我就知道娘最好啦~”沈知夏抱着伍秋兰的胳膊撒娇道。
“娘,我们先回家,有好东西给您和爹看~”沈知夏故作神秘,两只手一边一个的挽着爹娘,朝家中走去。
真好呀~
这种场景上辈子曾在她脑海中幻想过无数次,原来和爹娘一块走的感觉是这么的幸福~
沈知夏脸上的笑容逐渐放大。
~~~
几分钟后,三人回到了家中。
“小姑姑,子墨好想你呀~”嗖的一下,沈知夏只感觉一颗小炮弹,突然冲过来,抱着她的大腿。
“你出去玩,怎么不带上我呢。”沈子墨红着眼睛,略带委屈的朝着沈知夏撒着娇。
平常如果原主在家的话,他都是跟着原主后面溜达。
但今天由于沈知夏生病了,大嫂陈秀萍害怕调皮的儿子吵到家里最疼爱的小姑子休息,于是连哄带骗的拉着儿子一块去了上工的地方。
于是沈子墨一回家,看到原本应该躺在床上休息的姑姑不在家,顿时瘪了小嘴,感到非常伤心。
娘就是大骗子!他再也不要跟娘好了!
明明小姑姑出去玩了,不仅不带他一块儿,还骗他说在床上休息!
早知道他就应该早上偷偷去小姑姑房间看一眼~
虽然原主干了很多不靠谱的事情,但是对这个家里唯一的小辈,还是非常的疼爱。
平常在家都是她带着这个小崽子一块儿玩,有好吃的也会经常给他拿点。
看到抱着自己大腿的小侄子,不禁伸手揉了揉他的头:“小姑姑今天有事儿,所以才出门了。”
“下次如果出去玩,我肯定不会把我们家最可爱的小男子汉丢在家里。”
“那..那我们拉钩。”说完,沈子墨伸出自己的小爪子,眼巴巴的望着沈知夏。
“行!拉钩!”沈知夏也伸出了自己细白柔嫩的手,和沈子墨拉了拉勾。
沈子墨这才又重新恢复了笑脸。
“小姑姑给你带了好吃的回来。”
她朝背着背篓的沈前进看了过去,见他还背着背篓站在门口:“爹,快将背篓放下。”
沈前进放下背篓后,她迫不及待的从背篓里面翻出原本藏好的野鸡和野兔。
“哇!好大的小兔子呀~”
“有肉吃啦~”
沈子墨立马上前看着沈知夏手中的野兔。
深灰色的野兔,长长的毛包裹着肥嘟嘟的小身子,煞是可爱。
“小妹,你从哪抓到的?可真肥啊~”一旁的沈知秋立马上前接过她手中的野鸡和野兔。
真行~他沈知秋的妹妹就是厉害~不仅抓到了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还个顶个的肥!
吃起来肯定味道非常棒!
要是沈知夏知道他的内心,肯定赏他一个大白眼。
这可是她从农场花钱买的优质品种,能不好吗~
“姑姑,你真棒!”
“小妹,你可太厉害了,竟然抓了两只野鸡、两只兔子。”陈秀萍看着眼前的野鸡和野兔,也非常的激动,晚上终于有肉吃了。
有了这四只小东西,这段时间,家里饭桌上也能给大家都添几块肉。
不仅仅是家里每天辛苦劳作的汉子,就连她自己,也都馋肉很久了。
上一次吃肉还是过年的时候村里杀猪分肉,不过那才多少,每家每户顶多分个两三斤,这还是家里劳动力多的家庭才有。
不过她也没有立马接过来,毕竟家里的东西都是由婆婆伍秋兰做主。
沈知夏看着家里人开心的笑脸,心里略带心酸,几只野鸡野兔,就能让他们感觉这么满足。
这要是等下自己将人参和灵芝拿出来,他们不得一个个的兴奋的晕过去?
算了,还是稍等缓缓,等下再说吧。
沈知夏:“在山上挖野菜的时候顺便挖了几个陷阱,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真的抓到了。”
沈知秋:“小妹你下次上山可一定要带上二哥,二哥也给你抓野鸡吃。”
伍秋兰看着得瑟的老二,忍不住吐槽:“就你小子,之前怎么没见你抓到过?别说兔子,兔毛都没见你捞着半根。”
沈知秋:“娘,这不是之前运气不太好吗。”
被老娘吐槽的沈知秋,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下次他一定能抓到!
闻言,沈知夏笑着看了看正处于尴尬状态的二哥。
下次肯定要拉着二哥,不,还有大哥一起。
能不能抓到野鸡野兔都是次要的,她要带他们一起开启老沈家的“药材大业”!
“好了,老大媳妇拿一只野鸡今晚炖了吃,剩下的明天老大拿到镇上去换点东西,给你妹妹买点好吃的回来。”伍秋兰将手里的一只野鸡递给了站在边上的大儿媳陈秀萍。
“好的,娘,我马上去做。”陈秀萍提着野鸡乐呵呵的进了厨房,这年头有肉吃,谁能不开心呢。
大家都习惯地听着伍秋兰的分配。
按照以前,沈知夏肯定同意她娘的安排。
虽然两只野鸡和两只野兔不多,但也能去换个大几块钱。
可别小看这几块钱,要知道,现在大米才一块二一斤,糙米和玉米碴子更便宜,只要六七毛就能买到。
几块钱,能给家里换来更多的粮食,让一家人能多吃一点。
但是现在不一样了,她空间里有这么多物资,怎么可能还让家人过的那么拮据呢。
“娘,这些全都留在家里吃,平常大家上工都那么辛苦,好不容易抓到,给家里人都补补。”
说罢,朝着伍秋兰露出一丝神秘的微笑。
“娘,我还有好东西给你看。”说着便快速将家里老旧的大门紧紧的关上,财不外露的道理,她还是明白的。
然后从衣服的内兜里小心翼翼的掏出了一个小布包,递给了伍秋兰。
伍秋兰:“你这丫头,我倒要看看,什么东西,让你这么神神秘秘的,还在娘跟前卖关子。”
说着,快速将手里的小布包打了开来。
“嘶~~~”
“嘶~~~”
一声声吸气声在不大的客厅里响起。
“这...夏夏,这...哪来的?”原主爹沈前进看到眼前的人参和灵芝,声音颤抖,震惊的问道。
“嘻嘻,爹,今天运气好,在山上突然看到这两个东西,便将它们都挖了出来。”沈知夏笑着回答。
“这人参,估计得有上百年了吧!”沈前进盯着眼前比成人大拇指还粗一点的人参,感到不可置信。
闺女这到底是什么神仙运气,一上山,不仅抓到了野鸡、野兔,还挖到了这么珍贵的人参和灵芝。
“爹,我准备明天和大哥一起去城里的药店问问人家收不收,如果价格合适的话,就把它们卖了,这样家里也好过一点。”
“而且子墨都已经六岁了,也该送去学校上学了。”沈知夏看了看旁边正逗着兔子玩的大侄子。
之前家里的钱都攒下来让原主念完了高中。
两个哥哥...特别是大哥,原本成绩很好,可是为了让原主继续读书,放弃了读高中的机会,选择回乡下当一个农民。
而二哥也才仅仅读完初中而已。
卖了人参家里就会宽裕一些,她也应该回报大家,至少得先让大哥的儿子去学校读书。
虽说现在高考还没有恢复,但早点读书总归是好的,毕竟以后的读书人可是非常的吃香。
“那行,等下吃完饭,老大先去村长那开张介绍信,明天你带夏夏一起去县里问问。”
虽然平常家里的事情都是伍秋兰做主,但在大事上,一般都是家里的大家长,也就是原主爹沈前进拿主意。
如侵必删
如何成为一名天才

余华曾说:“没有力量的时候不要说话,有力量的时候也不需要说话。当你取得成就时,你不必说话。当别人发现你是个天才时,别人自然会来找你。”这句话让我们思考到,无需言语的力量,究竟是如何影响一个人的成长与成功的?
低调,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力量。当我们没有力量的时候,不必急着说话,因为这世界不会因为我们的声音而改变。我们需要做的是默默地积累,不断地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强大。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适当的时候,用行动证明自己的价值。
自信,是一种魅力,更是一种力量。当我们有力量的时候,不需要说话,因为我们的实力已经足以引起他人的关注。我们需要做的是坚定自己的信念,勇敢地去追求梦想,让自己成为别人眼中的天才。这并不是说我们要炫耀自己的成就,而是要用自信的态度,去面对生活的挑战。
当我们取得成就时,不必说话,因为我们的成果已经证明了一切。我们需要做的是感谢那些支持我们的人,感谢那些帮助我们成长的人,感谢那些鼓励我们前进的人。我们要用谦逊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成功,因为这只是一个开始,我们还有更长的路要走。
当我们被别人发现是天才时,别人自然会来找我们。我们需要做的是珍惜这份荣誉,因为这代表着我们的努力和付出得到了认可。我们要用感激的心态,去面对那些发现我们的人,因为他们让我们更加坚信自己的价值。

比如马云,他就是一个拥有无需言语力量的的天才。他在创建阿里巴巴之初,并没有急于向世界宣告自己的雄心壮志,而是默默地努力,不断地提升自己。他的低调与自信,使得阿里巴巴成为了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之一。他的人格魅力,让无数人敬仰。
那么,如何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成为一个拥有无需言语力量的的天才呢?首先,我们需要有自知之明。明白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找到自己的定位,不断地努力和进步。
其次,我们需要有自信。相信自己的实力,坚定自己的信念,勇敢地去追求梦想。
最后,我们需要有感恩之心。感谢那些支持我们的人,感谢那些帮助我们成长的人,感谢那些鼓励我们前进的人。
让我们一起,低调地努力,自信地追求,感恩地生活,成为一个拥有无需言语力量的的天才,走向更加美好的人生。